首页
|
关于协会
|
政策法规
|
协会动态
|
教育培训
|
芙蓉杯
|
会员中心
|
官方微博
|
资料下载
动态信息
协会动态
行业动态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转发《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1-15 10:54:00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4〕59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对于新开工的工程项目,一律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的规定执行。没有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开工前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对于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工程建设五方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要补签项目负责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补签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没有补签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按要求制定永久性标牌。永久性标牌上除标明五方主体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外,还需标明开工、竣工时间,并设置在建筑物明显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须将含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责任承诺书、法人授权书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档案,作为存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四、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工程项目五方主体负责人施工现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对反复出现此类问题的,从严惩处;情节恶劣的,限制其在本区域内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关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永久性标牌内容示意图》的格式以本通知附件2为准。
附件:
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建厅关于落实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永久性标牌内容示意图。
中国成都质量安全协会版权所有 email:1851379596@qq.com phone:028-86643226
技术支持:成都建设信息中心 电话:028-86690000
ICP备案号:
蜀ICP备170164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