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收取会费的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单位会员每年应向本协会交纳会费。
团体会员会费缴纳标准:理事长 (会长) 、常务副理事长 (常务副会长) 、副理事长 (副会长) 单位 4000 元/年;常务理事、理事单位为 3000 元/年;会员单位为 2000 元/年。望各会员单位按协会章程依照上述标准交纳。
账 号:4402210009008908170
开户行:工商行青龙支行营业室
单 位: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联系电话: (028) 86643226
备 注:贵单位是 单位,应交纳会费 元
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2023 年 2 月 13 日